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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阿毗达摩讲要》第6讲 遍一切心心所


六、思


五蕴中的 “行蕴” 包括了 52 种心所当中的 50 种心所,其中最显著的是思心所(cetanà )。


思,即意志、动机(cetayat?ti cetanà )。因为思心所能够实现心认知目标的目的,所以是很重要的心所。


特相:意志。(sà cetanà bhà valakkha? à )


作用:集合相应法,努力。(à y? hanarasà )


现起:安排。犹如大木匠的上首弟子,完成自己工作的同时也督促其他人完成工作。(saü vidahanapaccupa??hà nà sakiccaparakiccasà dhikà je??hasissamahà vaó ó hak?à dayo viya)(Vm.460; Dhs.A.p.154-155)


思心所能集合、组织、配合、敦促俱生名法对所缘进行造业。思心所同时执行两项工作,在完成自己造业的同时(与善或不善心一起生起时,思心所能够造业),也敦促相应名法完成它们各自的工作。就好像一家公司的经理,不仅要做好自己的本份工作,同时也要管好下属做好工作,他既要管好自己,也要管好他人。思心所除了自己造业,同时也敦促其他心所一起作用。


对于思,佛陀在《增支部》中说:


“诸比库,我说思即是业。因思而造作身、语、意之业。”(A.6.63)


在一个心识刹那里虽然有很多心所,但是只有思心所在执行造业的作用。无论造善的或造不善的业,能够造业的就是思心所。因此说思是意志,是行为动机,是造业的最主要因素,由于思心所,才会有身、语、意方面的善或恶之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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