毛泽东 南怀瑾 儒家 道家 佛学 法家 24史 先秦 秦汉 魏晋 隋唐 民国 共和国 抗日 兵法 百家 蒙学 中医 易经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
《增删卜易》第103章 同舟共行章


同行共处应为尊,同路同舟一样论。应伤世位遭他害,墓空绝破负吾恩。


只宜生合相扶助,永赖维持如至亲。三合同途皆遂意,六冲半路便灰心。


起居为害摇兄鬼,水睦清平动子孙。


占他人,以应为用;占亲戚,看所用用神。不宜兄鬼动而克世,最宜相合相生。


上一页
下一页

本站所有作品均由网友收集整理,纯属个人爱好并供广大网友交流学习之用,作品版权均为原版权人所有。
如果版权所有人认为,在本站放置您的作品会损害您的利益,请联系:651918479@qq.com。本站在核实之后,立即进行删除。
蜀ICP备2024109642号-1  |  川公网安备5117240200017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