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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斋志异 卷二·潍水狐


滩邑李氏有别第,忽一翁来税居,岁出直金五十,诺之。既去无耗,李嘱家人别租。翌日翁至,曰:“租宅已有关说,何欲更僦他人?”李白所疑。翁曰:“我将久居是,所以迟迟者,以涓吉在十日之后耳。”因先纳一岁之直,曰:“终岁空之,勿问也。”李送出,问期,翁告之。


过期数日,亦竟渺然。及往觇之,则双扉内闭,炊烟起而人声杂矣。讶之,投刺往谒。翁趋出,逆而入,笑语可亲。既归,遣人馈遗其家;翁犒赐丰隆。又数日,李设筵邀翁,款洽甚欢。问其居里,以秦中对。李讶其远,翁曰:“贵乡福地也。秦中不可居,大难将作。”对方承平,置未深问。越日,翁折柬报居停之礼,供帐饮食,备极侈丽。李益惊,疑为贵官。翁以交好,因自言为狐。李骇绝,逢人辄道。邑搢绅闻其异,日结驷于门,愿纳交翁,翁无不伛偻接见。渐而郡官亦时还往。独邑令求通,辄辞以故。令又托主人先容,翁辞。李诘其故。翁离席近客而私语曰:“君自不知,彼前身为驴,今虽俨然民上,乃饮粐而亦醉者也。仆固异类,羞与为伍。”李乃托词告令,谓狐畏其神明故不敢见。令信之而止。


此康熙十一年事,未几秦罹兵燹,狐能前知,信矣。异史氏曰:“驴之为物庞然也。一怒则踶趹嗥嘶,眼大于盎,气粗于牛,不惟声难闻,状亦难见。倘执束刍而诱之,则帖耳辑首,喜受羁勒矣。以此居民上,宜其饮粐而亦醉也。愿临民者以驴为戒,而求齿于狐,则德日进矣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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