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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阿毗达摩讲要》第27讲 缘起(二)


十二、三轮转


二十行相又可归纳为三轮转(tiva??a):两个因轮转和一个果轮转,分别是:


1.烦恼轮转(kilesava??a):无明、爱、取


2.业轮转(kammava??a):行、业有


3.果报轮转(vipà kava??a):识、名色、六处、触、受


无明是愚痴,爱和取都是贪,这些都是烦恼,称为烦恼轮转,用现在的话来说,即是生命的原动力。因为无明等烦恼,会造作种种行与业,称为业轮转,用现在的话来说,即是行为留下的能量流。行与业有包括福行、非福行和不动行。在无明、爱和取的支助下,行与业遇到因缘成熟会带来果报,果报是结生识、名色、六处、触与受。众生体验到果报之后,又产生无明、贪爱和执取,于是又开始新的轮转。轮转的意思是一环套一环、接连进行——有了烦恼就会造业,造业就要受果报……


有三种层次的烦恼:


1.违犯性烦恼:已经表现在身门、语门的不善业。


2.困扰性烦恼:表现在意门的烦恼。


3.潜伏性烦恼:还没有表现出来的烦恼。这种以潜伏状态存在的烦恼,也称为随眠(anusaya)。


在许多情况下,烦恼并不会表现出来,例如进入色界或无色界禅那。然而,此时烦恼还没有被根除,它们只是暂时被定力镇伏而处于潜伏状态而已。如果禅修者不如理作意,贪瞋痴烦恼还是会产生,这也就是许多得禅者在日常生活中还会出现许多烦恼的原因。犹如被大石头压住的草一样,虽然草暂时长不起来,但只要根还没有被拔掉,有因缘它们还是会生长出来。


只要还有烦恼,哪怕它们只是处于潜伏性的状态,众生就还会造善或不善之业。所造之业遇到因缘成熟,就会带来果报。善业带来的是善的果报,恶业带来的是不善的果报。只要不如理作意,体验到善果报时心生乐受,产生贪爱;体验到不善果报时心生忧受,产生排斥,产生瞋恚,于是再造新的业。就这样,烦恼、业和果报不断循环着,互相纠缠着,使众生一直都流转于生死轮回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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