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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汉书》卷13 异姓诸侯王 表第一


昔《诗》、《书》述虞、夏之际,舜、禹受禅,积德累功,治于百姓,摄位行政,孝之于天,经数十年,然后在位。殷、周之王,乃繇卨、稷,修仁行义,历十余世,至于汤、武,然后放杀。秦起襄公,章文、缪、献、孝、昭、严,稍蚕食六国,百有余载,至始皇,乃并天下。以德若彼,用力如此其艰难也。


秦既称帝,患周之败,以为起于处士横议,诸侯力争,四夷交侵,以弱见夺。于是削去五等,堕城销刃,箝语烧书,内锄雄俊,外攘胡、粤,有一威权,为万世安。然十余年间,猛敌横发乎不虞,適戍强于五伯,闾阎逼于戎狄,响应B058于谤议,奋臂威于甲兵,乡秦之禁,适所以资豪杰而速自毙也。是以汉亡尺土之阶,繇一剑之任,五载而成帝业。书传所记,未尝有焉。何则?古世相革,皆承圣王之烈,今汉独收孤秦之弊。镌金石者难为功,摧枯朽者易为力,其势然也。故据汉受命,谱十八王,月而列之,天下一统,乃以年数。讫于孝文,异姓尽矣。表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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