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
左传 文公十三年



•    十有三年春,王正月。


•    夏五月壬午,陈侯朔卒。


•    邾子蘧蒢卒。


•    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。


•    大室屋坏。


•    冬,公如晋。


•    卫侯会公于沓。


•    狄侵卫。


•    十有二月己丑,公及晋侯盟。


•    公还自晋。郑伯会公于棐。


•    十三年春,晋侯使詹嘉处瑕,以守桃林之塞。


•    晋人患秦之用士会也,夏,六卿相见于诸浮。赵宣子曰:“随会在秦,贾季在狄,难日至矣,若之何?”中行桓子曰:“请复贾季,能外事,且由旧勋。”郤成子曰:“贾季乱,且罪大,不如随会,能贱而有耻,柔而不犯,其知足使也,且无罪。”乃使魏寿馀伪以魏叛者以诱士会,执其帑于晋,使夜逸。请自归于秦,秦伯许之。履士会之足于朝。秦伯师于河西,魏人在东。寿馀曰:“请东人之能与夫二三有司言者,吾与之先。”使士会。士会辞曰:“晋人,虎狼也,若背其言,臣死,妻子为戮,无益于君,不可悔也。”秦伯曰:“若背其言,所不归尔帑者,有如河。”乃行。绕朝赠之以策,曰:“子无谓秦无人,吾谋適不用也。”既济,魏人噪而还。秦人归其帑。其处者为刘氏。


•    邾文公卜迁于绎。史曰:“利于民而不利于君。”邾子曰:“苟利于民,孤之利也。天生民而树之君,以利之也。民既利矣,孤必与焉。”左右曰:“命可长也,君何弗为?”邾子曰:“命在养民。死之短长,时也。民苟利矣,迁也,吉莫如之!”遂迁于绎。五月,邾文公卒。君子曰:“知命。”


•    秋七月,大室之屋坏,书不共也。


•    冬,公如晋,朝,且寻盟。卫侯会公于沓,请平于晋。公还,郑伯会公于棐,亦请平于晋。公皆成之。郑伯与公宴于棐。子家赋《鸿雁》。季文子曰:“寡君未免于此。”文子赋《四月》。子家赋《载驰》之四章,文子赋《采薇》之四章。郑伯拜,公答拜。

上一页
下一页


本网上所有的作品均由网友收集整理,纯属个人爱好并供广大网友交流学习之用,作品版权均为原版权人所有。
如果版权所有人认为,在本站放置您的作品会损害您的利益,本站深表歉意。并请联系:651918479@qq.com。本站在核实之后,进行立即删除。
网站地图  |  蜀ICP备2024109642号-1  |  川公网安备川公网安备5117240200017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