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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增删卜易》第73章 僧录、道纪、医官、杂职、阴阳等官章


官医官,亦喜官文发动。旧文:岂可文书发动。谓僧道医官之占功名,以子孙为用神,不宜父动而克子也?余以为非也。若他人占僧道医人,则以子孙为用神;子孙旺相,道业高强;父母兴隆,庸愚懦弱。若僧道医家自占道术,亦以子孙为用神,子孙旺相,鬼服魔降。


今自占功名,子动则克官矣,如何反为用耶?当仍看官爻。官星持世,或日月动爻以相生;父母持世,或得旺官而相生,其名必成。


阴阳杂职,俱以子动为嫌。


子孙动、子孙持世,皆许必不成名,余则以俗家求名同断。


如:丑月 丙辰日 (旬空:子丑),僧官因官事,恐革退僧官而卜之,得“屯之既济”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坎宫:水雷屯       坎宫:水火既济
                 青龙       兄弟戊子水 ━ ━     兄弟戊子水 ━ ━ 应
                 玄武       官鬼戊戌土 ━━━ 应   官鬼戊戌土 ━━━
                 白虎       父母戊申金 ━ ━     父母戊申金 ━ ━
                 螣蛇 妻财戊午火 官鬼庚辰土 ━ ━  ×→ 兄弟己亥水 ━━━ 世
                 勾陈       子孙庚寅木 ━ ━ 世   官鬼己丑土 ━ ━
                 朱雀       兄弟庚子水 ━━━     子孙己卯木 ━━━

子孙持世,克官之神,官又临于应爻,此官已属他人矣。后果退职。


[提要] 此章所论,亦宜区分所占何人,所占何事,不然难取用神,用神取错则全盘皆错。篇末野鹤之论甚详,宜细参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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