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
《增删卜易》第42章 身命章


诸书占身命,谓妻财子禄,一卦能包,寿夭穷通,六爻兼断。殊不知,父子财官兄弟,各有相忌相伤,若以一卦而兼断之,即如父母旺相,双庆之征,又曰:父旺伤子,岂世之有父母者,皆无子嗣之人耶?又曰:见兄则财莫能聚,又为克妻之神,又曰:兄弟爻兴,紫荆并茂,倘值旺兄持世,克妻耶?耗财耶?手足无伤耶?又《易林补遗》曰:“兄动妻亡财耗散”,执此论者,则世之贫人寒士,尽皆失偶之人耶?至于财官子孙,皆同此论,不暇细辨。必兼而断者,即先贤犹在,执此问之,恐亦无从置喙。


觉子曰:余今得其法者,乃分占之法也。占父母、占兄弟,各占一卦。占终身财福何如?占终身功名有无?占夫妻偕老否?占终身子嗣及寿元,俱宜分占。


[提要] 本章所论占身命之法,只宜分占,不可通览,实为经验之谈。盖因八卦六亲、阴阳五行相生相克,相互制约,若要一卦而断,必无所适从,谬误百出矣。初学者万勿忽视。


上一页
下一页


本网上所有的作品均由网友收集整理,纯属个人爱好并供广大网友交流学习之用,作品版权均为原版权人所有。
如果版权所有人认为,在本站放置您的作品会损害您的利益,本站深表歉意。并请联系:651918479@qq.com。本站在核实之后,进行立即删除。
网站地图  |  蜀ICP备2024109642号-1  |  川公网安备川公网安备5117240200017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