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
《增删卜易》第124章 同居章


与六亲同居,用六亲,宜世与用神相生,不宜相冲相克;与外人同居,看应爻,世为己、应为人,世应相合相生,日月动爻生合世应者,彼此俱祥;克世我遭伤,克应他遭害;世克应,他畏于我;应克世,我被他欺。刑冲者同。


[乾按] 此类占断,重在取准用神,只看相生相合有助即吉,反之即凶。


上一页
下一页


本网上所有的作品均由网友收集整理,纯属个人爱好并供广大网友交流学习之用,作品版权均为原版权人所有。
如果版权所有人认为,在本站放置您的作品会损害您的利益,本站深表歉意。并请联系:651918479@qq.com。本站在核实之后,进行立即删除。
网站地图  |  蜀ICP备2024109642号-1  |  川公网安备川公网安备5117240200017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