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
《尉缭子兵法》第17章 经卒令


经卒者,以经令分之为三分焉:左军苍旗,卒戴苍羽;右军白旗,卒戴白羽;中军黄旗,卒戴黄羽。


卒有五章:前一行苍章,次二行赤章,次三行黄章,次四行白章,次五行黑章。次以经卒,亡章者有诛。前一五行,置章于首;次二五行,置章于项;次三五行,置章于胸;次四五行,置章于腹;次五五行,置章于腰。如此,卒无非其吏,吏无非其卒。见非而不(诰)[诘],见乱而不禁,其罪如之。


鼓行交斗,则前行进为犯难,后行(进)[退]为辱众。逾五行而前者有赏,逾五行而后者有诛。所以知进退先后,吏卒之功也。故曰:“鼓之,前如雷霆,动如风雨,莫敢当其前,莫敢蹑其后。”言有经也。


上一页
下一页


本网上所有的作品均由网友收集整理,纯属个人爱好并供广大网友交流学习之用,作品版权均为原版权人所有。
如果版权所有人认为,在本站放置您的作品会损害您的利益,本站深表歉意。并请联系:651918479@qq.com。本站在核实之后,进行立即删除。
网站地图  |  蜀ICP备2024109642号-1  |  川公网安备川公网安备5117240200017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