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
《孙膑兵法》23章 将义


本篇提出将帅必须具备义、仁等品质。从文中可以看出,要求义是为了立威严,使士卒效死;要求仁是为了克敌立功。可见此所谓义、仁与儒家所说的仁义不同。《孙子·计》说:“将者,智、信、仁、勇、严也”,可参考。


将者不可以不义,不义则不严,不严则不威,不威则卒弗死(2)。故义者,兵之首也。


将者不可以不仁,不仁则军不克,军不克则军无功。故仁者,兵之腹也。


将者不可以无德,无德则无力,无力则三军之利不得。故德者,兵之手也。


将者不可以不信,不信则令不行,令不行则军不槫,军不槫则无名(3)。故信者,兵之足也。


将者不可以不智胜,不智胜(4)


……则军无□。故决(5)者,兵之尾也。


(1) 此是篇题,写在本篇第一简简背。篇末亦有篇题,作“将义”。从文义看,以作“将义”为是。


(2) 卒弗死,士卒不肯效死。


(3) 名,功绩。


(4) 简文胜字及其下重文号疑是抄书者多写的,原文当作:“不可以不智,不智……”。一说“不智胜”当读为“不知胜,不知胜即不智。


(5) 决,果断。


上一页
下一页


本网上所有的作品均由网友收集整理,纯属个人爱好并供广大网友交流学习之用,作品版权均为原版权人所有。
如果版权所有人认为,在本站放置您的作品会损害您的利益,本站深表歉意。并请联系:651918479@qq.com。本站在核实之后,进行立即删除。
网站地图  |  蜀ICP备2024109642号-1  |  川公网安备川公网安备5117240200017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