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
《十诵律》第五十四卷 九法初


有九恼。是人已侵损我。当侵损我。今侵损我。于彼生恼。是人已利益我怨家。当复利益。今复利益。于彼生恼。是人已侵损我知识。当复侵损。今复侵损。于彼生恼。是名九恼。有九舍恼。是人已侵损我。当侵损我。今侵损我。云何令彼不侵损我而利益我。当于彼舍恼心。是人已利益我怨家。当复利益。今复利益。云何令彼不利益我怨家。当舍彼恼心。是人已侵损我知识。当复侵损。今复侵损。云何令彼不侵损我知识。当于彼舍恼心。是名九舍恼(九法竟)。


上一页
下一页


本网上所有的作品均由网友收集整理,纯属个人爱好并供广大网友交流学习之用,作品版权均为原版权人所有。
如果版权所有人认为,在本站放置您的作品会损害您的利益,本站深表歉意。并请联系:651918479@qq.com。本站在核实之后,进行立即删除。
网站地图  |  蜀ICP备2024109642号-1  |  川公网安备川公网安备5117240200017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