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
犬韬·分兵


武王问太公曰:“王者帅师,三军分数处,将欲期会合战,约誓赏罚,为之奈何?”


太公曰;“凡用兵之法,三军之众,必有分合之变。其大将先定战地、战日,然后移檄书与诸将吏,期攻城围邑;各会其所;明告战日,漏刻有时。大将设营而陈,立表辕门,清道而待。诸将吏至者,校其先后,先期至者赏,后期至者斩。如此则远近奔集,三军俱至,并力合战。”


上一页
下一页


本网上所有的作品均由网友收集整理,纯属个人爱好并供广大网友交流学习之用,作品版权均为原版权人所有。
如果版权所有人认为,在本站放置您的作品会损害您的利益,本站深表歉意。并请联系:651918479@qq.com。本站在核实之后,进行立即删除。
网站地图  |  蜀ICP备2024109642号-1  |  川公网安备川公网安备5117240200017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