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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斋志异 卷十二·韩方


明季,济郡以北数州县,邪疫大作,比户皆然。齐东农民韩方,性至孝。父母皆病,因具楮帛,哭祷于孤石大夫之庙。归途零涕,遇一人衣冠清洁,问:“何悲?”韩具以告,其人曰:“孤石之神不在于此,祷之何益?仆有小术,可以一试。”韩喜,诘其姓字。其人曰:“我不求报,何必通乡贯乎?”韩敦请临其家。其人曰:“无须。但归,以黄纸置床上,厉声言:‘我明日赴都,告诸岳帝!’病当已。”韩恐不验,坚求移趾。其人曰:“实告子:我非人也。巡环使者以我诚笃,俾为南县土地。感君孝,指授此术。目前岳帝举枉死之鬼,其有功人民,或正直不作邪祟者,以城隍、土地用。今日殃人者,皆郡城北兵所杀之鬼,急欲赴都自投,故沿途索赂,以谋口食耳,言告岳帝,则彼必惧,故当已。”韩悚然起敬,伏地叩谢,及起,其人已渺。惊叹而归。遵其教,父母皆愈。以传邻村,无不验者。


异史氏曰:“沿途祟人而往,以求不作邪祟之用,此与策马应‘不求闻达之科’者何殊哉!天下事大率类此。犹忆甲戌、乙亥之间,当事者使民捐谷,具疏谓民乐输。于是各州县如数取盈,甚费敲扑。时郡北七邑被水,岁祲,催办尤难。唐太史偶至利津,见系逮者十余人。因问:‘为何事?’答曰:‘官捉吾等赴城,比追乐输耳。’农民不知‘乐输’二字作何解,遂以为徭役敲比之名,岂不可叹而可笑哉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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