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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金刚经》第13品 如法受持


【原文】


尔时须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当何名此经。我等云何奉持。佛告须菩提。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。以是名字汝当奉持。所以者何。须菩提。佛说般若波罗蜜。则非般若波罗蜜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来有所说法不。须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如来无所说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。须菩提言。甚多。世尊。须菩提。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。是名微尘。如来说世界非世界。是名世界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。不也世尊。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。何以故。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。是名三十二相。须菩提。若有善男子善女人。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。若复有人,于此经中,乃至受持四句偈等。为他人说,其福甚多。


【解读】


金刚般若波罗蜜经,是以自如来心本明立经名,因是无上正等正觉之心,而立虚假名,称作大乘经典,成佛之母,是佛纲,佛宗旨。真宗正教、教宗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,皆从此经出。此分破真宗法执名,一切法语法相,皆为幻生幻灭,明了自消。真空妙明心,勿被法语经文转,说闻了然当即空。说啦非,非啦再说,减数减到无减处,○减○知多少?彻透空无玄中妙,自然能通妙中玄。○前无头,○后无尾,○寻不到始,○了不到终。○的本末何时何地生?○破除自然一切有形有相有始有终的气与物,公式自是○,《金刚》说至此为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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