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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语•楚语 第三篇 屈建祭父不荐芰


屈到嗜芰。有疾,召其宗老而属之,曰:“祭我必以芰。”及祥,宗老将荐芰,屈建命去之。宗老曰:“夫子属之。”子木曰:“不然。夫子承楚国之政,其法刑在民心而藏在王府,上之可以比先王,下之可以训后世,虽微楚国,诸侯莫不誉。其祭典有之曰:国君有牛享,大夫有羊馈,士有豚犬之奠,庶人有鱼炙之荐,笾豆、脯醢则上下共之,不羞珍异,不陈庶侈。夫子不以其私欲干国之典。”遂不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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