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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语•晋语 第三十三篇 郑文公不礼重耳


公子过郑,郑文公亦不礼焉。叔詹谏曰:“臣闻之:亲有天,用前训,礼兄弟,资穷困,天所福也。今晋公子有三祚焉,天将启之。同姓不婚,恶不殖也。狐氏出自唐叔。狐姬,伯行之子也,实生重耳。成而隽才,离违而得所,久约而无衅,一也。同出九人,唯重耳在,离外之患,而晋国不靖,二也。晋侯日载其怨,外内弃之;重耳日载其德,狐、赵谋之,三也。在《周颂》曰:‘天作高山,大王荒之。’荒,大之也。大天所作,可谓亲有天矣。晋、郑兄弟也,吾先君武公与晋文侯戮力一心,股肱周室,夹辅平王,平王劳而德之,而赐之盟质,曰:‘世相起也。’若亲有天,获三祚者,可谓大天。若用前训,文侯之功,武公之业,可谓前训。若礼兄弟,晋、郑之亲,王之遗命,可谓兄弟。若资穷困,亡在长幼,还轸诸侯,可谓穷困。弃此四者,以徼天祸,无乃不可乎?君其图之。”弗听。


叔詹曰:“若不礼焉,则请杀之。谚曰:‘黍稷无成,不能为荣。黍不为黍,不能蕃庑。稷不为稷,不能蕃殖。所生不疑,唯德之基。’”公弗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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