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
灭国上第七


王者,民之所往,君者,不失其群者也;故能使万民往之,而得天下之群者,无敌于天下。弒君三十六,亡国五十二,小国德薄不朝聘,大国不与诸侯会聚,孤特不相守,独居不同群,遭难莫之救,所以亡也。非独公侯大人如此,生天地之间,根本微者,不可遭大风疾雨,立铄消耗。卫侯朔固事齐襄,而天下患之;虞虢幷力,晋献难之。晋赵盾,一夫之士也,无尺寸之土,一介之众也,而灵公据霸主之余尊,而欲诛之,穷变极轴,轴尽力竭,祸大及身,推盾之心,载小国之位,庸能亡之哉!故伍子苟,一夫之士也,去楚,干阖庐,遂得意于吴,所托者诚是,何可御邪!楚王髡托其国于子玉得臣,而天下畏之;虞公托其国于宫之奇,晋献患之;及髡杀得臣,天下轻之;虞公不用宫之奇,晋献亡之;存亡之端,不可不知也。诸侯见加以兵,逃遁奔走,至于灭亡,而莫之救,平生之素行可见也。隐代桓立,所谓仅存耳,使无骇帅师灭极,内无谏臣,外无诸侯之救,载亦由是也,宋、蔡、卫国伐之,郑因其力而取之,此无以异于遗重宝于道,而莫之守,见者掇之也。邓、谷失地,而朝鲁桓,邓、谷失地,不亦宜乎!

上一页
下一页


本网上所有的作品均由网友收集整理,纯属个人爱好并供广大网友交流学习之用,作品版权均为原版权人所有。
如果版权所有人认为,在本站放置您的作品会损害您的利益,本站深表歉意。并请联系:651918479@qq.com。本站在核实之后,进行立即删除。
网站地图  |  蜀ICP备2024109642号-1  |  川公网安备川公网安备5117240200017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