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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卜筮正宗》第30章 十八论(第十三~第十五)


旺相休囚论第十三


春令木旺火相,夏令火旺土相,秋令金旺水相,冬令水旺木相,四季之月土旺金相,此八者旺相者也。春土金兮,夏金水兮,秋木火兮,冬火土兮,此八者休囚也。


凡卦中旺相之爻,倘被日月及动爻克制,目下贪荣得合,过时仍受其毒,此旺相者暂时之用也。凡卦中休囚之爻,如得日辰及动爻生扶,目下虽不能逞,志遇时仍然得意,此休囚者待时之用也。


合中带克论第十四


凡卦中子爻变丑、戌爻变卯,此子与丑合、卯与戌合,合中带克,合三克七之分,如旺相得日月生扶相比,或卦中动爻生之是作合论也。如休囚失令,被日月克之,或卦中动克之是作克论也。克之是作克论也,惟申金化巳火者,即无日月与动爻相生不作克论,乃化合化长生也,倘寅月日占之是三刑会聚,申被寅冲则不可以吉论矣。


合处逢冲冲中逢合论第十五


合处逢冲有三:凡得六合变六冲一也,日月冲爻二也,动爻变冲三也。冲中逢合亦有三:凡得六冲变六合一也,日月合爻二也,动爻变合三也。合处逢冲谋虽成而终散,冲中逢合事已散而复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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