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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辩中边论》六、辩得果


已辩修位。得果云何。


颂曰:


器说为异熟  力是彼增上  爱乐增长净  如次即五果


论曰:


器谓随顺善法。异熟力。谓由彼器增上力。令诸善法成上品性。爱乐谓先世数修善力。今世于善法深生爱乐。增长谓现在数修善力。令所修善根速得圆满。净谓障断得永离系。此五如次即是五果。一异熟果。二增上果。三等流果。四士用果。五离系果。


复次颂曰:


复略说余果  后后初数习  究竟顺障灭  离胜上无上


论曰:


略说余果差别有十。一后后果。谓因种性得发心果如是等果展转应知。二最初果。谓最初证出世间法。三数习果。谓从此后诸有学位。四究竟果。谓无学法。五随顺果。谓因渐次应知。即是后后果摄。六障灭果。谓能断道即最初果。能灭障故说为障灭。七离系果。谓即数习及究竟果。学无学位如次远离烦恼系故。八殊胜果。谓神通等殊胜功德。九有上果。谓菩萨地。超出余乘未成佛故。十无上果。谓如来地。此上更无余胜法故。此中所说后六种果。即究竟等前四差别。如是诸果但是略说。若广说即无量果总义者。谓摄受故。差别故。宿习故。后后引发故。标故。释故。此中摄受者。谓五果。差别者。谓余果。宿习者。谓异熟果。后后引发者。谓余四果。标者谓后后等四果。释者谓随顺等六果。分别前四果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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